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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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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2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