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8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6年8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限制本基金申购业务(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其他基金转换为本基金业务的金额,即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2)、除有另行公告外,在实施上述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本基金取消上述大额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公告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汇成基金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汇成基金为以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
二、自2016年8月19日起,投资者均可在汇成基金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
三、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安排请见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汇成基金网站:www.fundzone.cn
汇成基金客服热线:400-619-9059
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汇成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协商一致,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汇成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8月19日起,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汇成基金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汇成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汇成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汇成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汇成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
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8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如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