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5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8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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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11人,代表股份224,4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838%;4名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代表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7%。
董事长胡丹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张守鑫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帆影律师、吴钢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汤超、庄燕群以及独立董事虞迪锋、李义超、王芳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胡永祥、张焱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守鑫出席了本次大会情况;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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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引进投资者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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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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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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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进行了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钢、张帆影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