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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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6-041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40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16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俊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51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9,280,8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1,147,259,30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5,503,250.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1,756,057.13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8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第437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宁国路支行等四家银行设立四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其中,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存放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75,251,679.00元,用于“智能机电一体化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存放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41,504,378.13元,用于“多材性实木工艺门生产线建设项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存放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5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宁国路支行存放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5,000,000.00元,用于“木门渠道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同时,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四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5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280,88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268.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3,196.088万元。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对《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6-042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1号)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9,280,8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1,147,259,30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5,503,250.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1,756,057.13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8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第4370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宁国路支行等四家银行设立四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1)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

账户名称: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99510100100173330

银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团结路与安成路交叉口

金额(人民币):575,251,679.00元

用途:“智能机电一体化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账户名称: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49210000018880003621

银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38号

金额(人民币):341,504,378.13元

用途:“多材性实木工艺门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3)开户行名称: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

账户名称: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00223267110300000938

银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楚江府第104门面扬子银行鲁港支行

金额(人民币):150,000,000.00元

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4)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宁国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8080154700000062

银行地址:合肥滨湖新区杭州路2608号

金额(人民币):55,000,000.00元

用途:“木门渠道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2016年8月1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宁国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国元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贾世宝_、_胡司刚_可以随时到开户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开户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行,同时向公司、开户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开户行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监管协议自公司、开户行、保荐机构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6-043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1号)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9,280,8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1,147,259,30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5,503,250.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1,756,057.13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8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第4370号)。

2016年8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据此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额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