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2016-03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8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义乌市福田路99号海洋酒店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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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旻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汪一兵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黄速建因出国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魏晶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鲍江钱先生出席现场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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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2015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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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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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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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俊杰、阮曼曼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6-03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6年8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6年8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魏晶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职工监事严晓春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共同推选监事黄萍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黄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