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8月19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郭春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科紫鑫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港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张雪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筹建公司事宜:
注册名称:香港中科紫鑫科技有限公司(Hong Kong Zhongke Zixin Technology Co., Limited)
注册地点:香港特别行政区尖沙咀河内道18号K11名铸41楼F室-1
董 事:张雪
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生产加工、科技研发
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为准。
《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搭建海外并购发展平台,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科紫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中科紫鑫”)以自有资金1,000万港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中科紫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科紫鑫”)。
201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此次设立香港中科紫鑫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吉林中科紫鑫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
法定代表人:殷金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因测序仪、基因测序仪配套试剂、检测试剂盒的生产销售;新药、保健食品及食品、化学原料药、人参及相关产品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香港中科紫鑫科技有限公司(Hong Kong Zhongke Zixin Technology Co., Limited)
注册地点:香港特别行政区尖沙咀河内道18号K11名铸41楼F室-1
董 事:张雪
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生产加工、科技研发
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在香港设立孙公司能进一步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使公司及时获取国际市场的最新信息;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搭建海外并购发展平台,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提高企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
2、存在的风险
公司在香港设立孙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要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香港的经营环境与内地存在差异,公司需进一步了解和熟悉香港地区贸易和投资法律体系,保证香港孙公司依照香港法律合法合规运作,避免香港孙公司运作过程中产生法律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