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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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6-030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权质押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一、股权质押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接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通知,控股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000,000股股权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权质押的目的是为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提供的40,000,000元贷款。控股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股权质押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2、2016年8月18日,控股集团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控股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000,000股股权质押给中信银行为40,000,000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权已于2016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至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本次质押股权数量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6,192,115股的5.75%,占控股集团持股总数100,398,43股的12.95%。

二、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

控股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398,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9%。截止本公告日,控股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1%,占其持股总数的49.80%。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6-031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表决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2015年1月16日发布)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对报告期内(即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房地产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就自查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开展的承诺函>的议案》

针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情况,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开展的承诺函》和《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开展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辽宁时代万恒美嘉贸易有限公司70%股权给全资子公司辽宁时代万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辽宁时代万恒美嘉贸易有限公司70%股权,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50万元,转让给辽宁时代万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沈阳煜盛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给全资子公司沈阳万恒隆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沈阳煜盛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84,847,045.01元,转让给沈阳万恒隆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下列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开展的承诺函>的议案》。

关于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及其他具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确定并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