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8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23日-2016年8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15:00至2016年8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4,840,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743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26,288,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47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551,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的 2.266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134,840,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775,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芳晋、郭恩颖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