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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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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6-06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6 年 8月24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8月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8月 23日下午 3:00—8月 24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1 人,代表股份数量438,354,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9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0人,代表股份数量3,328,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2%。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7,782,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7%;反对571,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85,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498%;反对571,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律师、费林森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