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6-082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并于 2016年8月23日发出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 14 时 30 分;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2016年8 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8月26日上午 9:30 至 11:30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15:00 至 2016年8月26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环岛路3088 号3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春芳先生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300,359,1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86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0,955,5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89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9,403,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6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9,403,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66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9,403,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66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通过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0,359,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0,359,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0,359,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翟颖 孙水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6-083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监事会八次会议于 2016 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 2016 年8月19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艾雯露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至 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8月26日
附:艾雯露简历
艾雯露,女,1988 年 5 月出生,华东师范大学管理学学士。历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监事。
艾雯露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