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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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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60 公司简称:福耀玻璃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作为全球汽车玻璃和汽车级浮法玻璃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及服务的领导企业,福耀奉行技术领先发展战略,专注汽车玻璃全产业链发展而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在报告期内为全球汽车厂商和维修市场源源不断地提供凝聚着福耀人智慧和关爱的汽车安全玻璃产品和服务,为全球汽车用户提供了经济、安全、舒适、环保且更加时尚的汽车安全玻璃,同时美化了乘车人的生活空间。

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58,442.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07%;实现利润总额177,925.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4.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680.9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9.85%,超过收入的增长;实现每股收益0.5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41%。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1)美国汽车玻璃正在爬坡量产,福耀俄罗斯已向良性方向发展,福耀全球经营格局形成;

(2)完善商务、设计系统,更快更专业对接客户需求;

(3)深化全集团的供应链改革,建立符合客户要求的现代供应链价值系统;

(4)加强子公司经营机制和经营班子建设,提升区域化竞争力;

(5)推动自动化和信息化融合,完成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升级,成功上线全面预算管理 (EPM)系统等;

(6)推动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合理化建议和持续改进,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荣誉、积分机制”等激励性制度,让福耀的核心价值观通过全体员工的日常行为落地生根;

(7)全面落实智识生产力,主要围绕创新能力展开,完善产品、专利、技术整合机制,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配套及配件市场销售都增加及功能化玻璃(如包边、全景天窗、镀膜玻璃等)的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营业收入增加对应的成本增加所致,由于成本控制有效使得增幅小于营业收入的增幅。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销售收入增长带来销售费用的增加以及美国汽车玻璃项目投产使销售费用支出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主要为加大研发投入,以及美国汽车玻璃及浮法玻璃项目投产使管理费用支出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减少,主要为本报告期汇兑收益2.04亿元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收入增加及成本合理控制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美国汽车玻璃及浮法玻璃项目持续投资性支出人民币约9.85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发行H股收到募集资金约人民币66亿元。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继续加大研发项目的投入,技术领先是福耀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公司的发展战略。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了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合计人民币9亿元,每期票据面值及发行价格均为100元,第一期的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270天,发行利率为2.8%(年利率);第二期的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180天,发行利率为3.0%(年利率);第三期的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270天,发行利率为3.09%(年利率)。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转变观念、精益生产、精益管理,技术升级、自动化升级,进行研发创新、管理创新、引领发展,加强运营管理、提升效率。实现营业收入758,442.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5.07%,成本费用率控制在76.75%,比去年同期的79.99%降低3.24个百分点。

(4) 资产押记情况说明

于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263,417元(原值人民币34,018,070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港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抵押物。

(5) 员工人数、薪酬政策及培训计划说明

①员工人数: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在职员工人数为22,777人,比2015年末增加944人,增加员工人数的子公司主要为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和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②薪酬政策:公司制定了以合法、公平、竞争、激励为原则,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尊重每个岗位的特性和在公司建设中的价值制定政策。员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项目构成;依据公司业绩、市场水平、员工绩效、工作技能等方面确定薪酬。此外,公司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③培训计划:根据集团战略规划、2016年度重点工作以及人员发展需求,按照学以致用的理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围绕“质量提升、质量成本、现场改善、精益生产”等主题,开展基层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商务系统培训等项目,为公司组织运营能力和高效的客户服务能力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二) 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743,732.30万元,同比增长15.64%,实现毛利率42.79%,同比增加0.61个百分点;其中汽车玻璃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740,340.29万元,同比增长16.49%,实现毛利率37.80%,同比增加0.36个百分点。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743,732.30万元,同比增长15.64%,其中国内地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8,497.18万元,同比增长15.21%;国外地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55,235.12万元,同比增长16.47%。

(三) 流动资金与资本来源

1、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4.85亿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人民币80.17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人民币41.74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人民币14.52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人民币9.50亿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74.03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14.84亿元,增幅25.07%。

本集团日常资金需求可由内部现金流量支付。本集团亦拥有由银行所提供的充足的授信额度。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人民币-17.36亿元。其中: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人民币1.01亿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人民币0.21亿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18.65亿元。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人民币16.05亿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人民币51.27亿元,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收到现金人民币9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人民币28.98亿元,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现金人民币15.22亿元。

2、资本开支

公司资本开支主要用于新增项目持续投入以及其他公司技改支出所致。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18.65亿元,其中福耀美国汽车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7.77亿元,福耀美国浮法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2.08亿元,天津汽车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1.62亿元。

3、借款情况

本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约人民币51.27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9亿元;偿还银行借款约人民币24.98亿元,中期票据人民币4亿元。公司未使用金融工具作对冲,截至2016年6月30日,有息债务列示如下:

4、外汇风险及汇兑损益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本报告期集团汇兑收益人民币2.04亿元,去年同期汇兑损失人民币0.06亿元。

(四) 资本效率

本报告期存货周转天数110天,去年同期108天:其中汽车玻璃存货周转天数74天,去年同期73天;浮法玻璃存货周转天数158天,去年同期133天(同比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美国浮法玻璃项目投产,期末库存人民币1.61亿元存货所致)。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不含应收票据)周转天数67天,去年同期66天;应收票据周转天数18天,去年同期17天,集团对应收票据严谨的管理规章制度,只接受有信誉的银行和有实力的客户的申请,银行承兑的票据由客户的银行承担信贷风险。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6%,去年同期10.33%,收益率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发行H股募集资金折约人民币66亿元,受益期差异所致。

本报告期的资本负债率如下(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资本负债比率:期终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债务净额等于即期与非即期借款之和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资本等于债务净额与总权益之和。

(五) 承诺事项

详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的描述。

(六) 或有负债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或有负债。

(七) 核心竞争力分析

1、福耀是一家有强烈社会责任和使命感的公司,为世界汽车工业当好配角,为世界贡献一片透明、有灵魂的玻璃,赢得了全球汽车厂商、用户、供应商、投资者的信赖。

2、福耀培训了一支有激情、热爱玻璃事业、团结进取并在业界有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技术、工艺团队。

3、福耀规范、透明、国际化的财务体系和基于ERP的流程优化系统,为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工业4.0”打下坚定的基础。

4、福耀建成了较完善的产业生态,砂矿资源、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制造、全球布局的研发(R&D)中心和供应链网络;独特的人才培训、成才机制,共同形成系统化的产业优势“护城河”。

5、专业、专注、专心的发展战略能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为客户提供有关汽车玻璃的全面解决方案。

(八) 公司2016年下半年展望

2016年度,中国乃至全球经济形势增长乏力,多项周期性和结构性不利因素并存,经济波动,汽车工业增速放缓可能性增大。为此,公司将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精益生产、产品升级,通过智能制造实现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打造福耀可持续的竞争力,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2016年下半年公司将开展的主要工作:

1、提升服务的心态和能力,提升质量全过程设计、管控能力。进一步完善子公司经营机制和经营班子建设,全面提升经营能力、质量管理水平,打造“以客户为导向的全员质量文化”,让客户获得超越其期望的美好体验。

2、以智能制造为核心,实现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保证汽车厂的定制化制造能力,实现福耀可持续的全球竞争力:高质量低成本、为大规模和多品种/小批量市场环境保证交付能力。

3、进一步深化商务、设计系统改革,以产品中心直接对接客户需求,提升同步设计和集成化解决方案的能力。

4、继续推动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公司自动化制造水平,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为中国智能制造树立样板。

5、继续推动公司全员参与合理化建议和持续改进,在此基础上建立引导、评优、激励机制,让福耀的核心价值观通过全员的日常行为落地生根。

6、加强以福耀品牌提升为核心的无形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提升福耀的软竞争力。

(九)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筹集资金扩张业务以及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和竞争力,本公司进行H股的首次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5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完成向境外投资者首次发行439,679,600股H股,并进一步于2015年4月28日完成向境外投资者超额配售65,951,600股H股的工作,共计发行H股505,631,200股。此次H股IPO每股配售价格为港币16.80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两次募集资金到账净额为港币8,278,123,392.61元,折合共计1,067,317,464.20美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H股募集资金累计美元83,562.65万元,其中包括汇回境内归还境内银行贷款及补充日常营运资金美元20,000万元,用于美国汽车玻璃及浮法玻璃项目建设美元49,572.65万元,投资用于俄罗期汽车玻璃项目建设美元13,990万元。

公司的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刊发的H股招股书所述的所得款项用途一致。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另有说明者除外)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董事局会议决议,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2,508,617,532股为基数,向2015年度现金股利派发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5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881,463,149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A股的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6月8日,H股的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7月8日。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3 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局、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2016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39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发行。

2016年7月21日至7月22日,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人民币8亿元,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00%,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7月22日,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上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3.4 企业管治

(一)企业管治概览

1、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注重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以提升股东价值及保障股东之权益。本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及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等条文,建立了现代化企业治理结构,本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报告期内,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原则及守则条文。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

董事局将不时检查本公司的公司治理及运作,以符合香港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并保障股东的利益。

2、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所有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定义见《企业管治守则》)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根据对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专门查询后,各董事及监事在本报告期内均已严格遵守标准守则所订之标准。

3、 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2016年6月30日,董事局由8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吴育辉先生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的资质。董事局的构成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0(1)条『董事局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第3.10A条『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董事局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和第3.10(2)条『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规定。

(二)董事局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21条及第3.22条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及对董事局负责。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全部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吴育辉先生,具备香港上市规则第3.10(2)条所规定的专业资格,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程雁女士和非执行董事朱德贞女士。审计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已公布在本公司、上交所以及香港联交所之网站。

2、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25条及第3.26条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成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制订、管理与考核,就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向董事局提出建议,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及对董事局负责。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小稚女士,其他成员为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曹德旺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吴育辉先生。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已公布在本公司、上交所以及香港联交所之网站。

3、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5.1及A.5.2条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向公司董事局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意见或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其中主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程雁女士,其他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小稚女士和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曹晖先生。提名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已公布在本公司、上交所以及香港联交所之网站。

4、战略发展委员会

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成立战略发展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及对董事局负责。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主任为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曹德旺先生,其他成员为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曹晖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程雁女士。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已公布在本公司及上交所之网站。

(三)重要事项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四)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之审阅

董事局下属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合并中期财务报表及中期报告;亦已就本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及常规等事项,与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进行商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的。

4.2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之“附注九”,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福耀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国际”),详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之“附注八(5)”。

4.4 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曹德旺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