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6-04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议并同意发布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确认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需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业绩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发布上述有关文件。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60,640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056,839千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2016年上半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064千元后,扣除应该支付2016年上半度永续债利息113,510千元,2016年上半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97,905千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1号)第十八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为避免实施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的时间窗口产生矛盾,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计划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于2016年度中期根据现金流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同时考虑到公司广大股东的合理诉求以及公司成长与持续发展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72,814.285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约人民币100,122.84万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 “不动产租赁业”,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3D 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变更后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3D 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不动产租赁业。
2、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十一条条款相应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布。
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6-04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俊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确认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60,640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056,839千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2016年上半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064千元后,扣除应该支付2016年上半度永续债利息113,510千元,2016年上半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97,905千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1号)第十八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为避免实施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的时间窗口产生矛盾,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计划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于2016年度中期根据现金流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同时考虑到公司广大股东的合理诉求以及公司成长与持续发展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72,814.285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约人民币100,122.84万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 “不动产租赁业”,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3D 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变更后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3D 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不动产租赁业。
2、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十一条条款相应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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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6-05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一条。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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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