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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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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29 公司简称:龙韵股份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优先股。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度,中国经济仍处于转型改革的“新常态”时期,GDP增速为6.7%,回落0.3个百分点,创下自1990年以来的新低。

根据CTR发布的数据(数据来源:CTR媒介动量),“2016年上半年中国广告市场同比增长0.1%,传统广告的降幅再次加剧,同比下降6.2%,电视广告刊例收入同比下降3.8%,所有频道级别的广告收入都在下滑。新媒体广告对市场的向上拉动力增强,互联网刊例收入同比增长26.9%。”传统媒体领域,受众向央卫视集中,省级表现不佳,市级下滑严重。“电视广告品牌持有量不足,2016年上半年刊例花费在1,000万以上品牌数量已跌至2010年以前水准。受新媒体影响,食品、饮料、日化行业已连续三年负增长;完成调整期的药品、酒精类饮品行业回暖明显”。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仍以传统媒体广告为主,受行业格局调整和市场变化冲击较大,公司业绩表现欠佳,2016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49,108,603.45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1.38%;受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传统媒体广告业务低迷及广告主预算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一定的下滑,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75,353.1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05%。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格局和市场变化,一方面,公司积极调整经营思路,主动削减了广告独家代理业务的业务量,以尽量减少行业分化给公司既有的商业模式带来的冲击;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全案服务能力建设,尤其是努力加强新媒体广告服务能力,加快步伐顺应行业趋势和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盛世飞扬少数股东权益,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掌握优质的新媒体客户资源、拓展数字广告营销业务量。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开始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推动未来长期发展。

3.2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同比下降21.38%,主要系广告业务量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比下降18.18%,主要系广告业务量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下降20.89%,主要系公司加强销售费用的管理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18.58%,主要系房产折旧、摊销增加及公司增加人力资源储备和投入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下降210.22%,主要系货币资金存款增加,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使当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131.24%,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广告独家代理经营模式改为常规代理,广告独家代理款的支付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下降88.49%,主要系现金收购盛世飞扬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下降101.08%,主要系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同比下降26.99%,主要系报告期内实施中的研发项目支出减少所致;

无其他变动原因说明: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无。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无。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经营计划取得了以下进展:一、顺应市场趋势和行业动态,主动削减了广告独家代理业务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行业变化对既有业务模式的冲击;二、公司不断加强全案服务能力建设,尤其是对新媒体数字营销广告的投入,收购了盛世飞扬少数股东权益,增强了公司对新媒体业务客户的拓展和维护能力;三、公司综合考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后,终止了“创意制作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消除了由于市场和环境变化带来的募投项目实施风险;四、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在报告期内开始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下半年,公司将结合市场和行业实际情况,进一步积极落实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经营计划,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努力提高公司业绩。

(4) 其他

无。

3.3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媒介代理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8.02%,其中,广告独家代理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1.60%,主要系区域性传统媒体受广告行业不利因素影响较大,公司缩减广告独家代理业务的规模;广告独家代理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11.86个百分点,主要系广告独家代理收入下降幅度大于成本下降幅度;常规代理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41%,毛利率同比上升2.75个百分点,主要系常规代理客户中的新媒体业务投放占比增加,带动毛利率上升。

报告期内,全案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1.21%,毛利率下降9.72个百分点,主要系部分全案客户减少了传统媒体投放量,同时进一步压低了毛利空间,导致全案业务毛利率下降。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无。

3.4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

1、公司始终坚持把提高广告全案服务能力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各行业的广告主提供完整的“广告创意产业链”服务。在全案服务业务模式下,公司为客户提供市场研究、品牌管理、创意设计、视频制作、广告策略、广告执行、广告评估等全方位广告服务,在公司媒体优势、创意制作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人才优势等方面的配合支持下,形成了公司整体的广告服务核心竞争力。

2、公司通过长期与品牌客户及4A客户的合作,能够准确、深刻理解客户的品牌定位、用户特质、市场需求和营销策略,辅之以高效的媒介执行,为客户提供了满意的营销效果和业绩。公司在为客户长期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形成了强烈的客户黏性,使得公司掌握了大量丰富、稳定、多样的客户群体,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和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和保障。

3、公司自成立以来,便常年致力于与媒体(主要是电视媒体)的深度合作,建立了“央视、省级(省级卫视及省级地面频道)、地市级”全国三级电视媒体广告资源平台,与媒体形成了常年稳定、共赢的合作局面。公司对于不同媒体的媒介定位、受众特征、投放成本及投放效果的深刻理解和与媒体合作的丰富经验,是公司营销科学性、有效性的可靠保障,是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案服务的坚实基础。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盛世飞扬少数股东权益,盛世飞扬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新媒体营销为主营业务的盛世飞扬顺应市场和行业趋势,成为公司数字营销业务拓展的主要平台,为公司未来新媒体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5、报告期内,“媒体资源建设”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投向的及时调整,为公司经营提供了现金流支撑;作为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的拓宽,为公司未来快速发展和转型、扩张提供了强劲的支撑。

6、广告营销类公司普遍具有轻资产的特点,人力资源是公司最突出的软实力之一,能否持续在行业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人员团队的素质和稳定性是核心因素之一。公司多年来培养了一批具备专业广告营销知识、具有丰富广告营销经验并对公司具有高忠诚度的专业人员团队,并已逐步构建并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招聘、晋升的有效机制,以给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供给。报告期内,公司开始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5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购了自然人庄静娜持有的盛世飞扬49%的股份,并于2016年6月28日完成了相关股权登记。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拥有盛世飞扬100%的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与安徽韩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熙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受让安徽韩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聚合天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天玺”)12%股权、安徽熙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聚合天玺39%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聚合天玺51%股权,聚合天玺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无。

3.7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3.8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2016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3月3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送0股,转增0股,共分配利润4,333,550.0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4月26日实施完毕。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3.9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2016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公司如下: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亦坤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