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6-020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长何承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推选徐伟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徐伟宁先生简历
徐伟宁:男,1960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现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