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41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后,经公司董事局慎重考虑,决定取消经公司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不再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取消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该议案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唯一议案,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因拟审议的议案取消而取消。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42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16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所载公司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后,经公司慎重考虑,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充分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取消经公司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不再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8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43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现场召开时间:2016年9月9日
3.取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6年9月5日
二、取消召开股东大会的原因
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后,经公司慎重考虑,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充分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取消经公司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不再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取消该提案,且该提案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唯一议案,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因拟审议的议案取消而取消。
三、其它说明
取消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44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收到深圳证劵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4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主要内容为:对公司2016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中,关于公司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表示关注,要求公司进行说明并披露。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按照要求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局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进行了披露。事后,经慎重考虑,为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充分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取消经公司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6年8月2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关于取消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取消修改公司章程,不在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该议案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唯一议案,因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也因拟审议的议案取消而取消。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