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6-050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8月29日上午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五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五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赵小强、石炜萍回避,不参与表决。
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进行调整。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赵小强、石炜萍回避,不参与表决。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赵小强、石炜萍回避,不参与表决。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6-051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9日,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批文。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新安排,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如下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1、公司决定不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杭州真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趣网络”)100%股权。
2、真趣网络股东新余乐活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余乐活”)、新余天游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天游”)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即最新认购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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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进行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调整,删除收购真趣网络100%股权项目,该项目投资额93,031.22万元,删除此项目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将由不超过人民币301,831.22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8,800.00万元。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00万股,其中赵小强先生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00.00万元,新余乐活认购金额8,550.00万元,新余天游认购金额7,824.96万元,其余股份由特定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1,831.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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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00万股,其中赵小强先生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00.00万元,新余乐活认购金额8,550.00万元,新余天游认购金额7,824.96万元,其余股份由特定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8,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IP文化生态圈项目。
除上述内容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6-052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5年11月4日披露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5年11月2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16年2月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2月4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16年2月19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16年3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6年7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再次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7月14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新安排,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如下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1、公司决定不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杭州真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趣网络”)100%股权。
2、真趣网络股东新余乐活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余乐活”)、新余天游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天游”)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即最新认购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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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进行再次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1,831.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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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8,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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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删除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真趣网络100%股权”的相关披露内容。
3、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出具之日至《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出具之日期间发生的其他变更事项进行了相应更新。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