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6—052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8月19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6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本公司共有董事17名。关联董事王金玉、余东华回避表决。截止2016年8月29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5张,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授权公司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销售额增加75000万元;
2、本公司共有董事17名。关联董事徐和谊回避表决。截止2016年8月29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6张,董事会以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授权公司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采购额增加92700万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销售给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钢材、冲压件、上装等产品,合计336355万元。
同意公司在2016年内采购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等产品,合计27481万元。
(详见公司临2016-015号公告)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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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追加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余东华。注册资本:56亿元。主要股东: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戴姆勒股份公司、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历史沿革: 2011年12月成立。主营业务:制造中型卡车和重型卡车及发动机;开发、设计、装配中型卡车和重型卡车及发动机;批发、零售中型卡车和重型卡车、发动机及零部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北京市怀柔区红螺东路21号。2015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52.60亿元、净资产49.11亿元、营业收入168.09亿元、净利润-5.24亿元。
2、企业名称: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法定代表人:高力。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股东: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历史沿革:2010年4月成立。主营业务:生产汽车电池;设计、研发、批发动力电池系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和路1号。2015年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2.41亿元,净资产2.06亿元,营业收入11.34亿元,净利润1.51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王金玉担任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余东华担任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依照《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本公司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金玉、余东华回避表决。
本公司董事长徐和谊担任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监事赵景光担任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依照《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本公司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和谊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价格,均采取同类产品类比定价结合市场竞争比价进行定价,均为不含税价格,且交易价格均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关联董事没有因其身份而不当得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收入、利润也不依赖此关联交易。所以,此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决议
(五)审计/内控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6—05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8月19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本公司共有监事7名。截止2016年8月29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监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授权公司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销售额增加75000万元;
2、本公司共有监事7名,关联监事赵景光回避表决。截止2016年8月29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张,监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授权公司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采购额增加92700万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16-052 号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报备文件:
1、监事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