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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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6-00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26日、8月29日、8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26日、8月29日、8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书面问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6-00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产品发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与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根据《HiLink智能家居合作协议》有关HiLink智能家居解决方案合作的约定,共同研发“欧普HUAWE HiLink智慧照明产品”,并将于2016年8月31日在上海世博中心华为HiLink智慧家庭生态联盟发布会上进行联合发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简介

本次发布的“欧普HUAWE HiLink智慧照明产品”合计两款,一款为可以运用于卧室\餐厅主照明的“幻彩明辉HUAWEI HiLink 版”,另一款为可运用于家居辅助照明的“智和空间情景HUAWEI HiLink 版”。此两款产品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1、智慧健康光。从健康出发的光学运用,根据人体的生理节律,用不同的光色满足不同生活场景下视觉和情绪的需求。

2、智能控制方式。本次新品可以通过华为手机进行语音控制,实现更便捷的智能控制体验。

3、跨界智慧家庭体验。在华为HiLink平台上,欧普照明产品与家电等其他家居设备跨界联动,为消费者带来立体智能家居场景体验。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欧普HUAWE HiLink智慧照明产品”的发布,是公司在智能家居领域首次跨界合作并实现实质性进展,上述产品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智能家居领域的产品线,有利于公司加速在智慧家居产品及解决方案方面的发展。公司此次与华为合作,是在技术层面和兼容性平台方面的全面合作,有利于公司持续拓展智能家居市场。

三、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本次发布的新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消费者的认可、接受程度以及未来市场的开拓进展等因素,故其市场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不能预测新产品对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