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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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择机处置剩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9月5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4日至2016年9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4日15:00至2016年9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16年8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择机处置剩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为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子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登载于2016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股东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2016年9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6、登记地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寄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孙志慧、王倩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六、备查文件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届六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3”,投票简称为“软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16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