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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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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86 股票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72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51,122,9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42%,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6年8月30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兴龙实业通知,因新贷款需要,兴龙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5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3%)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8月29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2016年8月30日,兴龙实业合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44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8.42%,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

二、公司大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兴龙实业本次股权质押目的为补充其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兴龙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质押期限内,当质押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低于设定价格时,需要及时补足资金或追加质押股票数量,否则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从而产生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兴龙实业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回购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目前暂未发现此次股份质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暂未发现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