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6-04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公司拟在2016年度总体担保额度不超过上限(176.85亿元)的前提下,对渤船重工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由10亿元增加至4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6年度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公司计划2016年度内按201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净资产的50%以内,即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76.85亿元,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贷款、商业承兑汇票等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船重工”)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为10亿元。
公司为渤船重工提供的上述担保额度上限,预计无法满足其本年度新增的贷款需求计划。为解决渤船重工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减轻在履行合同中的现金流压力,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6年度总体担保额度不超过上限(176.85亿元)的前提下,对渤船重工增加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即本年度公司为渤船重工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增至40亿元人民币。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名称: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天宝
注册资本:170,85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辽宁市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成立时间:2001年07月16日
营业范围: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设计、建造、修理、改装,出口企业自产的民用船舶及配件、金属结构,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金属结构件制造、安装,轧钢,建筑钢结构制作与安装,无损检测,技术开发、咨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12日);机械搬运货物;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压力容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渤船重工近年来资产运营状况良好,2015年度(合并数据,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40.74亿元,净利润0.36亿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7.06亿元,资产负债率58.45%。2016年1-6月(合并数据,未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13.27亿元,净利润0.22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计74.51亿元,资产负债率53.03%。截至2016年7月31日,渤船重工长期借款余额为17亿元人民币(均为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且未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需与银行等相关债权人协商确定后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分别签订,本年度公司对渤船重工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将根据渤船重工的申请,视其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不超过2016年度总体担保额度年度上限的前提下,对渤船重工增加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不超过2016年度总体担保额度年度上限的前提下,对全资子公司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增加30亿元人民币,上限增至40亿元人民币,上述安排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上述事项安排。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15,36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22.6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 备查文件
1、中国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重工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