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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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11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3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15:00至2016年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24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明海先生。

(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合计38,207名。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6名,代表股份3,679,881,1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818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名,代表股份88,861,8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0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名,代表股份3,659,531,7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427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68,512,4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85%。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20,34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916%。上述股东均为非关联股东。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参与亚太寰宇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事项系关联交易。表决时,参加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中国泛海”)、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泛海控制)、卢志强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李明海先生、黄翼云先生、韩晓生先生、郑东先生、李能先生(在中国泛海或其控制的企业担任职务)等均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为:同意88,818,494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2%;反对40,000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弃权3,400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8,818,49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2%;反对40,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弃权3,4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小雨先生、郑敏俐女士。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