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五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6-2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五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9月9日召开公司第五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20)已于2016年8月23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16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016年9月8日15:00至2016年9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日;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将于2016年9月3日刊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16年8月23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8)中披露,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董事会办公室(A栋604号)

(四)登记时间

2016 年 9月 8日 9:00~17:00

(五)注意事项

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等)详见本次通知的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爽、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lushuanglion@vip.163.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二)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三)其他需说明事项

1.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标识,如无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