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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筹建上海
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复的公告

2016-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51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筹建上海

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SMG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5年11月19日进行了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近日,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银监会出具的《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6]250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筹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审核股东资格、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接受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四、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