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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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
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
公告

2016-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或于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68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hangan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6日

关于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参加中信建投证券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协商一致,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中信建投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9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中信建投证券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信建投证券代销的基金产品,则具体优惠活动以中信建投公告为准。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中信建投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中信建投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中信建投证券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中信建投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信建投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