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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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中国对外
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6-015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中国对外

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风险: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公司将选择风险低、安全性保障高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投资标的名称:《外贸信托·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8(捷信消费贷款项目)》和《外贸信托·五行汇金小微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10》

3、投资金额:人民币15,700万元

4、投资期限:一年

5、预计收益率:6.3%/年

6、过去12个月本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9,33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9月6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嘉公司”)分别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公司”)签署《外贸信托·五行汇金小微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10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和《外贸信托·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8(捷信消费贷款项目)信托合同》,本公司认购五行汇金小微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10项下1,800万份信托单位受益权,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认购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8(捷信消费贷款项目)项下8,200万份信托单位受益权,认购金额为人民币8,200万元,优嘉公司认购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8(捷信消费贷款项目)项下5,700万份信托单位受益权,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700万元,合计认购15,700万元人民币,期限均为一年,预期年化收益率均为6.3%。

本公司与外贸信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交易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19,33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自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是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外贸信托公司2015年末总资产75.91亿元,净资产74.34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24.74亿元,净利润12.04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说明

本次理财投资资金15,700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及优嘉公司的自有资金。

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8(捷信消费贷款项目)期限为一年,本期优先级各批次信托生效日以受托人公布的《生效公告》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到期日以受托人发布的《到期公告》记载的日期为准,预计年化收益率为6.3%。

五行汇金小微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10期限为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受托人公布的《生效公告》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到期日以受托人发布的《到期公告》记载的日期为准,预计年化收益率为6.3%。

(二)产品说明

1、投资策略和投资范围

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8(捷信消费贷款项目)是委托人/优先级收益人委托受托人(外贸信托公司)按照全体委托人的意愿,通过向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提供用于其消费金融业务的贷款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运用信托财产,并由委托人/次级受益人以约定金额的信托财产,对本优先级信托的信托本金及收益提供保障,从而获得合法的回报。

五行汇金小微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10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和《计划说明书》的约定,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并按照全体受托人的意愿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外贸信托发行的以小微贷款为主要投资方向的结构化信托产品的优先级信托受益权,并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管理谋求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2、主要风险

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8(捷信消费贷款项目)在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存在但不限于下列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信托资金被挪用的风险、质押财产变现风险、管理风险、兑付风险、按季结息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造成损失的风险、委托人本金及收益损失的风险、利率变动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除以上揭示的风险外,该信托不排除行业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风险、信托提前结束或延期风险、借款人提前还款风险、次级受益人及其指定合作主体的信用风险、经营管理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信托财产产生影响的风险。

五行汇金小微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10存在以下风险:投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与技术风险、受益人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所投资的标的信托面临的相关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除以上风险外,该信托不排除行业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风险、信托提前结束或延期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信托财产产生影响的风险。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15,700万元认购信托产品受益权,占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货币资金的18.35%,且2016年12月29日将有本金7,112万元的理财投资到期,资金将回笼,因此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产生影响。本次投资公司预计将取得投资收益989.1万元,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果和公司的整体业绩。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投资的信托产品都对应于优先级的信托受益权,因此总体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16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选择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产品进行适度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果和公司的整理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至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资理财产品的发生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公司累计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交易金额为19,330万元,余额为126,442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五、截至本公告日,最近12个月公司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发生额为119,330万元,累计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26,442万元,累计进行理财投资的余额为126,442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