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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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101 股票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7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重大事项,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11日开市起停牌。因该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事项及相关方较多,标的资产范围梳理与深入论证的工作量较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1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累计停牌2月将至,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细节及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各方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及论证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在2016年9月11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及审议情况

2016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决定公司申请自2016年9月1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二、重组框架方案介绍及开展的主要工作

1、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确定标的资产为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热力”)100%股权。北京热力主要从事北京市城区市政供暖和市政供暖管网维护任务,其控股股东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2、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或构成借壳上市。重组交易方式拟定为重大资产置换并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相结合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仍在论证中。

3、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交易对方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经与相关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但暂未与交易对方签订相关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4、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初步确定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组织法律、审计、资产评估等有关中介机构进场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前期工作。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的服务协议正在签署过程中。

5、是否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须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目前正在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沟通中,尚未正式取得。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涉及事项较多,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重组方案细节及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各方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及论证。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8日

备查文件: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1101 股票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7日15时在专家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含授权董事)15人。其中,董事阚兴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委托董事耿养谋,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田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委托独立董事朱大旗,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所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决议;董事王照虎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委托董事张伟,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所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决议;董事刘兴法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委托董事关杰,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所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决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耿养谋主持,公司监事和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阚兴、耿养谋、周晓东回避表决,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重组的框架方案,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自2016年9月11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