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6-04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393,435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计划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7年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时代新材”)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原名:南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月15日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发来的《关于“时代新材”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简称“四方有限”)。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2016年9月8日,四方有限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 10,393,4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02,798,152股的1.29%,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393,43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
四方有限持有的股份来源于本公司于2002年上市时其作为发起人所认购的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历次分红、公积金转增股份以及本公司2013年向全体股东配股时其所认购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的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外,四方有限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和减持期间:
1、股份来源:四方有限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减持数量:不超过10,393,435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29%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做相应处理);
3、减持期间:2016年10月12日至2017年1月11日;
4、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16年1月15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41,376,060股,控股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以下简称“中车株洲所”)认购全部股份,中车株洲所承诺本次增发认购141,376,060股的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作为中车株洲所的关联方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四方有限于2015年8月31日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即2016年7月14日前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四方有限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
(三)拟减持的原因:
四方有限根据其自身业务及资金需求进行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四方有限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四方有限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四方有限承诺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