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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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公告编号:临 2016-102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6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6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新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03)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682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 2016-103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签订《最高额担保承诺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福来德)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东方福来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南京新百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0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5月;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2号;

注册资本:3334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孔军;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照相器材、钟表、眼镜、鞋帽、箱包、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设施)、体育用品、家具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箱包、鞋子、钟表修理和保养;商场内商铺租赁、商场管理服务;对国内法人企业进行柜台出租;商业设施出租、商务服务等相关咨询服务;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组织承办展览、展示服务;停车场服务;养老健康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餐饮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东方福来德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承诺合同》,在授信期间,公司承诺自愿为东方福来德在《最高额担保承诺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东方福来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东方福来德提供流动资金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与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公司为东方福来德提供担保事项无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