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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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1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编号: 2016-020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1016号),具体内容如下:

2010年9月7日,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材集团”)作为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连山”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消除集团内水泥业务潜在的同业竞争,做出承诺:“中材集团将根据境内监管规则要求,本着消除公司水泥业务潜在的同业竞争的原则,积极与相关下属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和股东协调,以取得地方人民政府和股东的支持,采用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方式,用5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对水泥业务的梳理,并将水泥业务整合为一个发展平台,从而彻底解决水泥业务的同业竞争。”

2015年9月23日,你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延期1年履行承诺的议案未获通过。2015年10月21日 ,你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材集团的函,称中材集团将在2016年9月7日前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6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函》,称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集团”)目前正在与中材集团实施重组,中建材集团将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母公司,中材集团将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由于重组属于中材集团无法控制的客观事项,中材集团做出的水泥业务整合承诺,“需待重组完成后,由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成熟制定并在实施业务整合过程中稳妥推进水泥业务整合,适时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 现有如下事项需你公司向控股股东、新老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核实并做出说明:

一、上述关于由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的安排,涉及承诺履行主体和时间等重大变更,请补充披露:(1)承诺变更的依据;(2)该安排是否由中材集团单方面做出,是否与中建材集团或其他方面充分沟通,以及中建材集团的意见;(3)应否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承诺变更的决策程序;(4)请公司聘请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请公司说明,中材集团与中建材集团的重组完成后,其旗下的水泥相关业务,是否会与上市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问题如存在,请说明拟采取的后续措施或具体安排。

请你公司在2016年9月12日前回复我部,并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