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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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1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6-046 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 债券简称:“13 包钢 03”和“13 包钢 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为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炼钢转炉相关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入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期限半年,综合成本为4.95%,到期一次偿付本息。

●上实租赁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9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将炼钢转炉相关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上实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融资期限半年。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㈠公司名称: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㈢注册地址:上海市洋山保税港区业盛路188号4楼A-447室

㈣法定代表人: 林振 

㈤注册资本:80000万元

㈥成立日期:2012年5月28日

㈦营业期限:2012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

㈧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组训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的设备为炼钢转炉相关设备440台(套),账面原值:1,895,084,576元,计提折旧后账面净值:1,535,193,810.73元。资产价值未经评估。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㈠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炼钢转炉相关设备账面原值:1,895,084,576元,计提折旧后账面净值:1,535,193,810.73元。以不超过15亿元,整体出售给上实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至租赁期结束,一次性偿付本息,购回设备。

㈡租赁物:

此次融资租赁涉及的资产范围:炼钢转炉相关设备。

㈢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㈣租赁期限:半年。

㈤租金及支付方式:综合融资成本4.95%,到期一次偿付本息。

㈥租赁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上实租赁所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本公司所有,至租赁期满偿付本息后,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本公司。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

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9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