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086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2日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84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6年9月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周一)14时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8日--2016年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6年9月19日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2日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放弃项目公司部分权利暨关联交易并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接受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的议案;
4、关于修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事项中,议案1、议案2和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6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14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邮编:4011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徐国富、袁衎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087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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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公司发行股份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增持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10元/股范围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详见公司公告2015-078号),鉴于实际控制人的实际情况,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或个人账户等方式继续实施增持行为。
2016年9月12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的通知,黄红云先生今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8,541,000股,均价为4.20元/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截至2016年9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及陶虹遐女士自2015年8月27日起,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263,201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止本公告日,黄红云先生累计增持21,0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陶虹遐女士累计增持22,222,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及陶虹遐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34,376,393股(含资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30.84%。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实际控制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