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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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
公告

2016-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6-10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完成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25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临2015-133号公告)。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7日,公司发布了相关停牌公告,明确了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4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临2015-140、2016-001号公告)。2016年2月4日、2016年3月4日公司先后发布了《宏图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4日、2016年3月4日起分别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临2016-013号、2016-016、2016-020号公告)。

2016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配套文件,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拟通过向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匡时文化”)、董国强先生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简称“匡时国际”)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袁亚非、刘益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2016年4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94,简称“《问询函》”),并及时予以披露(详见公司临2016-051号公告)。2016年6月13日,公司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及补充。(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14日开市起复牌。在上述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股票复牌后,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已于2016年7月14日、2016年8月13日及时披露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76号、2016-093号公告)。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在进行的工作及后续安排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与标的公司匡时国际及聘请的中介机构等相关方一直在积极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重组报告书等文件正在编制中,目前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

目前公司与各相关方正积极推进上述有关事项,待审计、评估、法律及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三、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2016年6月14日披露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风险因素作出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中关于风险提示内容。

2、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研究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及其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具体调整方案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自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至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月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6-10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四期超短期

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4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SCP73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详见临2014-046公告、临2014-058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6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3.77%,期限为270天,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起息日2016年9月9日,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本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44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可登录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