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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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6-14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9月1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建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和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持有的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视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据此,经向深圳产权交易所申请,公司在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5日(以下简称“首次公开挂牌期间”)的五个工作日期间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挂牌价格以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16]220号”《评估报告》中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雅视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参考依据,最终确定为23,537.82万元。

因在首次公开挂牌期间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挂牌价格调整为18,800万元,保证金金额调整为1,880万元。2016年9月6日,公司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第二次公开挂牌时间为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以下简称“第二次公开挂牌期间”)。

在第二次公开挂牌期间,公司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董事会决定再次调整挂牌价格,调整后的挂牌价格为15,000万元,同时保证金金额调整为1,500万元,其他交易条款不变(交易条款详见公司2016年8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并将按照调整后的挂牌价格在深圳产权交易所进行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限为自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本次公开挂牌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如本次公开挂牌仍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继续公开挂牌,或另行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6-14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于2016年5月17日届满。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举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将尽快确定有关事宜,及时推进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6-14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13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肖建学先生和董事刘溪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肖建学先生因工作安排需要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溪女士因工作安排需要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肖建学先生和刘溪女士的辞职报告自2016年9月13日送达董事会起生效。肖建学先生和刘溪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肖建学先生和刘溪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补选董事、选举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肖建学先生和刘溪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肖建学先生和刘溪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向肖建学先生和刘溪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