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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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6-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19号),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2016年9月12日,你公司控股股东沈耿亮持有你公司股份8,611.03万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20.10%。其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8,024万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18.7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3.18%。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了解并说明沈耿亮所获得资金的用途,该部分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你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的风险,除上述质押股份外,沈耿亮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形。请你公司就前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6年9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问询函后,及时对该事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和梳理,并针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沈耿亮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明细情况

截至2016年9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沈耿亮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明细情况如下:

注:2015年9月24日质押的1,800万股公司股份已于2016年9月13日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截至2016年9月18日,沈耿亮先生实际质押股份数为6,2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28%。

上述质押事项均已及时进行了披露,详细内容可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法规的要求。

2、沈耿亮先生质押股份所获资金用途及相关风险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9月,沈耿亮先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800万股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所获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女儿的投资创业。

2015年12月,沈耿亮先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5,000万股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沈耿亮先生持有其16.67%的股份,沈耿亮先生之女沈凯菲女士持有其75.76%的股份)的融资提供担保,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所获资金全部用于正常的投资经营活动。

2016年9月9日、9月12日,沈耿亮先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224万股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所获资金全部用于偿还2015年9月的个人借款。

2016年9月13日,沈耿亮先生已解除质押公司股份1,800万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已下降至6,2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28%。截至2016年9月18日,沈耿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563,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4%,合计质押公司股份6,2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42.18%。

股份质押到期后,沈耿亮先生将以其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及由被担保方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偿还融资资金并解除股票质押。如未来质押到期前股权质押出现平仓风险,沈耿亮拟采取补缴保证金或提前回购的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沈耿亮先生个人资产较为充足,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融资渠道较为畅通,总体上不存在质押股权被平仓的风险。此外,在上述质押股份出现预警风险时,沈耿亮先生还将以质权方认可的关联方资产向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作抵押进行增信以降低质押风险等积极措施,通过上述方式确保沈耿亮先生质押的股份不被强制平仓。

公司董事会认为,沈耿亮先生将其6,224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28%)公司股份进行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我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的风险。除上述质押股份外,沈耿亮先生持有的我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