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86 股票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73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大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及再次质押情况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51,122,9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42%,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6年9月20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兴龙实业通知,兴龙实业已将原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的本公司9,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7%)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提前购回交易,本次交易已由东吴证券于2016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解除质押申报手续。
因新贷款需要,兴龙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5%)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9月19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9月19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2016年9月20日,兴龙实业合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4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0.88%,占公司总股本的30.37%。
二、公司大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兴龙实业本次股权质押目的为补充其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兴龙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目前暂未发现此次股份质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暂未发现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兴龙实业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回购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