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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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英大证券为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6年9月22日起,英大证券开始代理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22)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22,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42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16年8月2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6年9月22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6年10月10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网上直销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继续适用,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16年8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继续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5年5月18日发布公告,自2015年5月20日起对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级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1821)、C级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1822)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不超过50万元;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万元,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本公告目的为对上述暂停大额申购事项进行提示。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a)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全国免长途话费);b)本公司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可分配收益的比例为 51.93%。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者红利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6年9月28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应于2016年9月30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6年9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