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6-04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9日—2016年9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 至2016年9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3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振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8,667,05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595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8,644,55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58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66%。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投票无中小股东出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6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按累积投票制表决,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杨振华、王宇、梁华中、范德芳、杜文浩、刘宇、顾思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光亮、秦庆华、贾和祥、王国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11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16年9月20日起,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杨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1.1.2 选举王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1.1.3 选举梁华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1.1.4 选举范德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1.1.5 选举杜文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1.1.6 选举刘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1.1.7 选举顾思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1.2 选举独立董事
1.2.1 选举杨光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1.2.2 选举秦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1.2.3 选举贾和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1.2.4 选举王国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顾子强、夏善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沈永胜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16年9月20日起,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顾子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2.2选举夏善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68,667,056股,得票数为168,644,557股,占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本议案得票数为1股,占本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44%。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颜强、王栗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蓝丰生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6-04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杨振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宇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2016年9月20日起,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杨振华、王宇、刘宇、杨光亮、秦庆华、贾和祥、王国涛,由杨振华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贾和祥、秦庆华、杜文浩,由贾和祥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秦庆华、王国涛、杨光亮、范德芳、刘宇,由秦庆华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杨光亮、杨振华、王宇、梁华中、秦庆华、贾和祥、王国涛,由杨光亮任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16年9月20日起,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顾思雨先生、陈康先生、郑刚先生、张晓敏女士、沈新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16年9月20日起,任期三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16年9月20日起,任期三年。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16年9月20日起,任期三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16年9月20日起,任期三年。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刚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2016年9月20日起,任期三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方舟制药以BT方式新建厂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方舟制药以BT方式新建厂房的公告》(公告号:2016-04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方舟制药以BT方式新建厂房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方舟制药以BT方式新建厂房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16-049)
本次董事会,公司对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聘任。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9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6-88920479
传真:0516-88923712
电子邮箱:lfshdmb@jslanfeng.com
办公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宇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2004年先后任苏化集团研发员、发展部部长,2005年至今先后任苏化集团张家港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至2013年任张家港市安监局安全专家组成员,2012年当选张家港市人大代表、劳动模范。2013年7月任苏化集团副总经理。2013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7,000股股份;苏化集团持有本公司65,910,240股股份,格林投资持有苏化集团56%的股权,格林投资持有本公司33,123,295股股份,刘宇通过持有格林投资0.5814%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顾思雨先生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原农药厂技术员、能源科副科长、科长,新沂农药副总经理,新沂农化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顾思雨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000股股份;华益投资持有本公司36,001,020股股份,顾思雨通过持有华益投资4.25%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康先生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在苏州前进化工厂工作;1990年7月在苏州化工厂农药车间任技术员;1992年11月在苏州化工厂农药销售公司工作;1998年11月任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公司农药科副科长;2004年任江苏苏化集团农药销售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陈康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700股股份;苏化集团持有本公司65,910,240股股份,格林投资持有苏化集团56%的股权,格林投资持有本公司33,123,295股股份,陈康通过持有格林投资0.5814%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于2009年7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熊军先生 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助理工程师,1988年参加工作,曾先后任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主办会计、新沂农化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熊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7,000股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郑刚先生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专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助理工程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新沂农药厂车间技术员、安全科安全员,江苏省新沂农药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江苏苏化集团新沂农化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0年9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郑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000股股份;华益投资持有本公司36,001,020股股份,郑刚通过持有华益投资0.38%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晓敏女士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1992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任苏州化工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化验员、外贸科业务员、外贸副科长,1999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副经理,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江苏苏化集团物流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任苏州苏化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7月至9月任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晓敏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7,000股股份;苏化集团持有本公司65,910,240股股份,格林投资持有苏化集团56%的股权,格林投资持有本公司33,123,295股股份,张晓敏通过持有格林投资0.5814%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沈新华先生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MBA。1989年7月至1995年6月任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农药车间工艺技术管理员,1995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苏州富美实植物保护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07年1月至2016年7月任苏州富美实植物保护剂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沈新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楚先生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2009年2月至2010年8月任本公司证券部科员,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部部长助理,2013年9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已于2011年7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和能力。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
张建刚先生 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助理政工师,1983年8月任新沂农药厂共青团书记,1989年8月任新沂农药厂车间党支部书记,1992年2月任新沂农药有限公司销售科长,2000年1月任新沂农药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经理,2000年4月任新沂农药有限公司企管科科长,2001年8月任新沂农药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2008年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部长。2015年12月起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华益投资持有本公司36,001,020股股份,张建刚通过持有华益投资0.51%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具备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6-04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 年9月9日以书面、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 年9月20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子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举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同意,选举顾子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16年9月20日起,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6-04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方舟制药以BT方式
新建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蓝丰生化”)的全资子公司,从事中西药口服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方舟制药的GMP证书分别于2018年2月(盐酸多奈哌齐原料药)和2018年11月(固体制剂)到期。为满足下一轮GMP认证的要求,保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方舟制药拟以BT方式新建厂房,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为了积极满足新一轮GMP认证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方舟制药拟以BT方式,委托陕西鼎盛杰作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建厂房。新厂投资额为1.5亿元(不含BT费用)。
本次投资事项已于2016年9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托方情况
该项目的受托方为:陕西鼎盛杰作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大唐五路8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明;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
股东:张明、郝月,实际控制人为张明。
受托方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陕西鼎盛杰作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便于开展本项目的运营工作,于2016年6月7日在宜君县投资设立了宜君鼎盛杰作医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此来承建方舟制药新厂建设工作,宜君鼎盛杰作医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彭镇彭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原料药、片剂、胶囊剂、保健品、卫生用品的生产与销售;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医药产业园区的建设、开发。
股东:陕西鼎盛杰作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张明。
三、新建厂房的情况
新厂选址陕西铜川宜君县彭村(老厂附近),该项目规划用地73亩,以BT方式委托第三方建设,项目设计和建设达到国内较高水平,项目完工后由方舟制药以现金方式回购。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宜君鼎盛杰作医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不含BT费用);
3、建设周期:20个月;
4、承建方式:BT,竣工验收合格后回购;
5、设计产能:15亿片/粒,预留15亿片/粒的空间(土建完工);
6、回购金额:审计造价+财务费用(以垫支额计)+管理费用(以决算额计);
7、回购支付办法:20%保证金(签订协议)+30%进度款(设备安装)+45%(交付)+5%(一年质保);
8、回购资金来源:方舟制药自筹;
9、回购担保:由蓝丰生化提供回购担保。
五、对公司的影响
新厂房考虑到未来发展需要预留了产能空间,新建厂房按照较高技术水平和标准设计和施工,有利于规范GMP管理,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行业风险;新厂良好的风貌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形象及知名度。
六、可能存在的风险
1、因当地气候原因,冬季多雨且寒冷,可能对项目建设的工期有一定影响。
2、项目达产后,经营、管理、自身运行机制的可行性、员工素质的适应性,都将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可能面临管理方面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6-04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方舟制药以BT方式
新建厂房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方舟制药以BT方式新建厂房的议案》及《关于为方舟制药以BT方式新建厂房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下一轮GMP认证的要求,保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拟以BT方式新建厂房,竣工验收后由方舟制药回购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3月13日
公司住所:铜川市宜君县彭村工业小区
法定代表人:王宇
注册资本:778.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原料药、片剂、胶囊剂、日用化妆品、卫生用品类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6月30日,方舟制药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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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方舟制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基于支持方舟制药项目建设及经营管理的需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医药产业的发展壮大,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
方舟制药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方舟制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发展医药产业的支撑和落脚点。公司以BT方式新建厂房,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同意该项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为向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担保履行正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其他
公司将根据担保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