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丰利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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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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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②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及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均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③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和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s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一年为一个封闭运作周期,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对日的前一日止,如无该对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
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到期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10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每个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如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前述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