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69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6—064)。
2、会议时间: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 下午2:00
3、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4、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 人,代表股份1,735,772,75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76.09%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 %。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
四、 本次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735,772,75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 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李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735,772,75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 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嘉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7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21日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李友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的议案;
选举李友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李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特此公告 。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9月21日
附件:李友先生简历:
李友先生,1972年生,大专学历,2007年获得美锦集团授予的“先进工作者”称号。历任美锦能源集团唐山办事处主任、北京办事处主任、山东办事处主任、江苏办事处主任、宣化办事处主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监事、销售部部长,主管公司焦炭销售工作。李友先生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