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6-012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号二楼会议室。
(三)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召集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 主持人:本行董事长孙伟先生。
(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5,413,488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73,065,523股的32.63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5,407,888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30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00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5,410,8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票2,600股,占0.0006%;弃权0股,占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5,411,3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2,100股,占0.0005%;弃权0股,占0%。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章程还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潘岩平、孙晓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