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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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大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份;

3、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共计 308,362.92元,归入基金财产。

4、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E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