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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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开发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2016-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临2016-33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开发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建设内容与实施尚具有不确定性;

2.项目投资规模及投资节奏需在详细规划批准后才能确定;

3.项目具体投资时间、金额尚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关于本次合作项目的投资决议后,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相关信息。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6年9月24日,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雁荡山管委会”或“甲方”)签订了《雁荡山旅游综合项目战略合作开发合同书》,合作进行雁荡山旅游综合项目的投资开发。

本次签订项目开发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情况

项目合作对方为雁荡山管委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的范围

本项目规划范围位于雁荡山区域,包括大龙湫-石门-雁湖岗观光索道项目涉及到的区域、灵岩-方洞观光地轨缆车项目涉及到的区域、雁湖岗-石门景区景点、飞泉寺-筋竹涧景区景点、真际寺-灵峰南坑景区景点、朝阳山庄精品酒店及周边地块,具体开发范围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审批通过的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投资规模及建设进度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在各具体项目建设条件成熟、具备开工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完成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配置到位相应的权属、资源、土地、基础设施等)后,三至五年完成项目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首个具体项目(根据前期工作进度确定)在建设条件成熟、具备开工条件后,2个月内启动投资建设,力争两年内完成并正式运营。其他具体项目在审批手续及相关前期工作依法完成后,按照项目规划、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分批运营。

(三)投资建设内容

项目的开发投资内容初步确定为:大龙湫-石门-雁湖岗观光索道,灵岩-方洞观光地轨缆车(或观光电梯),雁湖岗-石门景区景点(古村乡土博物馆、主题客栈、乡村民宿、生态观光、湿地生态恢复、地质科普穿越等),飞泉寺-筋竹涧景区景点(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筋竹涧大穿越、飞泉露营地、童子军山水运动营、溪涧观光、树屋营地、帐篷营地等),真际寺-灵峰南坑景区景点(灵峰别院、真际医馆、行禅雁荡主题穿越、生态观光、灵峰夜宴、观光车等),朝阳山庄精品度假酒店及灵峰入口区的雁荡精舍等。项目投资建设的具体内容、投资额度等以受甲方委托、乙方编制、依法审批的项目规划为准。

(四)合作年限

1、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经营期限为40年,从项目开业之日起计算。

2、项目合作期届满后,如甲方同意继续合作开发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开发经营本项目的优先权,具体事宜在项目合作期满前一年另行协商。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2、若非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影响,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掌控旅游资源、丰富品牌内涵、提升企业形象,以及营造未来发展空间有较大意义。

在公司未批准本项目具体投资计划情况下,此次签订协议对本年度经营情况和业绩暂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内容尚具有不确定性;

2.项目投资规模需在详细规划批准后才能确定;

3.项目具体投资时间、金额尚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合作项目作出的投资决议;

2.备查文件:

《雁荡山旅游综合项目战略合作开发合同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 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