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6-81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发布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号),披露了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9日起停牌;于 2016年9月2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号)。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并已将相关的初步方案报送至椒江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由于涉及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实施员工持股,区政府正在组织专家以及中介机构对海正药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论证和研究,目前尚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相关论证和研究结果将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确定和披露。
鉴于上述原因,在2016年9月26日之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尚无法正式形成,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
公司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