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6-6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议案》中香港子公司注册资本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正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何春梅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35人,代表股份1,647,763,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8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1,647,100,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7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人,代表股份662,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1.《关于增加香港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同意香港子公司注册资本从1亿港元提高至 10亿港元(初始实缴资本5亿港元,后续实缴资本和额度根据香港子公司筹建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
(2)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在下次授权前,上述授权一直有效。
同意1,647,301,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22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2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事项尚须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小洋、李志强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