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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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建立长期合作的合同》等合同的公告

2016-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6-08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建立长期合作的合同》等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年当期业绩构成积极影响,对公司2016年以后的长期业绩构成积极影响。

●本次合同的合作方为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6年9 月30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与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春江”)在苏州书面签署了《建立长期合作的合同》及相关附件。双方同意在G652D 、G657光纤产品及与之相关原材料、生产设备、技术支持等方面建立长期合作。亨通光电向浙江富春江提供光纤拉丝技术、光纤拉丝设备以及光纤预制棒产品等;浙江富春江向亨通光电支付技术支持费、专利使用费及光纤拉丝设备、光纤预制棒产品的货款,在合同有效期十年内浙江富春江生产经营所需的光纤预制棒应100%从亨通光电及其关联公司采购。

本次合同的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在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本次合同的合作方为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资料如下:

法人代表:章旭东

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8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光纤、通信光缆及光器件、通信电缆、通信器材及设备、可视电话及多媒体终端设备的生产(凭环保审批意见)、销售,通信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富春江通信集团是一家大型制造业企业,主要产业包括信息通信、节能环保、电器装备三大产业,拥有富春环保、杭电股份两家上市公司。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生产设备的采购

浙江富春江或关联公司从亨通光电子公司苏州亨通智能精工装备有限公司购买光纤拉丝塔等主要生产设备,合计总金额4275万元整,具体内容在双方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中约定。

(二)光纤预制棒采购

浙江富春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生产经营所需的光纤预制棒应该100%从亨通光电及其关联公司采购,采购量及采购价格通过《光纤预制棒供货协议》另行确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亨通光电保证满足浙江富春江的采购需求量。

(三)光纤拉丝技术支持

亨通光电向浙江富春江或关联公司提供光纤拉丝相关的技术及专利,并为其提供培训及技术援助服务。具体事项在双方签订的《技术支持协议》中约定。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亨通光电应自担成本和费用履行下列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1)协助浙江富春江对工厂的设计、施工建设、工艺流程等提供指导意见;

(2)根据《技术支持协议》为浙江富春江提供操作、技术、管理方面的人员培训;

(3)协助浙江富春江采购辅助生产设备;

(4)协助浙江富春江获取生产原料和服务;

(5)协助浙江富春江进行内部运营管理及产品质量管理。

2.浙江富春江应自担成本和费用履行下列责任(另有约定除外):

(1)及时申请并获取公司运行中需要的登记、审批、许可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生产项目的立项、环评、能源评估、安全评估等程序;

(2)浙江富春江保障:①充足的水、电、气供应,②齐全的电话、传真和网络设施,③满足目标产品的其他基础设施要求;

(3)经办理机器、设备、材料和必需品运输、安装所需要的许可、安全保障等;

3.双方的保密义务

双方有义务就本合同及其附件之内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的经营信息和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目前和未来产品、服务、商业计划和策略,营销构思和概念相关的的信息,目前和未来的产品计划、定价、产量估算、财务数据、产品开发信息、商业计划、营销计划、销售策略、客户信息、市场测试信息、开发计划、规格、客户要求、结构、涉及、计划、图纸、仪器、草图、软件、硬件、数据、技术原型或其他技术和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应当从合作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10年,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延长或提前终止。

2.合作期限延长:

合作期限届满前一年,双方协商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如果双方均同意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应签署延期协议。如果双方当无法在期限届满前6个月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则合作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是公司商业模式的一次创新,公司在原有的产品生产及销售的基础上,通过向合作伙伴输出光纤拉丝技术、光纤拉丝设备以及光纤预制棒产品等,实现了向上游产业的延伸,以及向下游市场的扩张。本次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2.本次合同的签署对公司2016年当期业绩构成积极影响,对公司2016年以后的长期业绩构成积极影响。

3.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与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在更广泛的业务领域,探索双方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实现了产业链内企业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合同对公司2016年当期业绩及后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如果国家光通信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该合同对公司带来的收益将产生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建立长期合作的合同》;

2、《设备买卖合同》;

3、《光纤预制棒供应协议》;

4、《技术支持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