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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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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6-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6-04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审理阶段(保全变更裁定)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 涉案的金额:约为人民币1.43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审判,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结果而定。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达”)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被刘玉霞、肖俊德、肖世森、张海华、王刚、肖伟等6人(刘玉霞为各方委托的代表人)(以下简称“原告方”)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予以受理。

公司已于2016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09),投资者可查阅公告了解本案诉状具体内容。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财产保全变更的裁定。

本次诉讼案件中,被保全人万顺达于2016年9月19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供现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及担保人武汉长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其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房屋(第六层、建筑面积3348.45平方米)作为其他等值担保财产,请求变更保全标的物。

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万顺达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查封担保人武汉长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房屋(第六层、建筑面积3348.45平方米),查封期间禁止办理交易、转让、抵押、赠与、过户等手续;

2、解除对被保全人万顺达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国际生命医疗园A-5d商业用地9号医疗配套服务楼(扣除房间一0一、一层排风竖井)价值6,000万元的房屋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审判,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结果而定。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