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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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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0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下午3:00至2016年10月1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选举公司董事林汝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8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7,53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369%。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17,534,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436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5%。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6,711,100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0.99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重组项目之交易对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17,537,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7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17,537,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7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王维律师、徐丙坚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