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0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8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智大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和表决、通过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配套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 1397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完成了向8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530,222,693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0970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4,999,999,994.9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7,836,688.4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2,163,306.5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包含增值税)人民币18,757,350.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1,242,644.90元
目前募集配套资金已到位。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的证券业务资本金。据此,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全部募集资金净额4,981,242,644.90元向江海证券进行增资,并全部计入江海证券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江海证券的注册资本由1,785,743,733.05元增加到6,766,986,377.95元。
公司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江海证券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鉴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时,已批准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因此,公司依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募集配套资金对江海证券进行增资并用于补充证券业务资本金,本议案不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 1397 号文件核准,公司已于2016年9月30日完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530,222,693股人民币普通股。鉴于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及股本发生相应的变化,需对现行《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和股本有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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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有关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涉及的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不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1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增资金额:公司以募集资金4,981,242,644.90元对江海证券进行增资,全额计入江海证券注册资本。
一、 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的概述
(一) 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 1397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完成了向8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530,222,693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0970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4,999,999,994.9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7,836,688.4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2,163,306.5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包含增值税)人民币18,757,350.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1,242,644.90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的证券业务资本金。据此,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全部募集资金净额4,981,242,644.90元向江海证券进行增资,并全部计入江海证券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江海证券的注册资本由1,785,743,733.05元增加到6,766,986,377.95元。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配套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时,已批准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因此,公司依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募集配套资金对江海证券进行增资并用于补充证券业务资本金,不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注册资本:1,785,743,733.05元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2018年7月10日);自有房屋租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江海证券总资产为19,189,823,596.12元,净资产为5,063,142,432.61元,营业收入为2,065,388,548.09元,净利润为854,587,081.09元。(以上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6年6月30日,江海证券总资产为14,700,494,363.92元,净资产为5,065,685,797.56元;2016年1月至6月,江海证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553,043,340.65元,净利润为181,681,955.9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增资前,江海证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5,743,733.05元,本次增资后,江海证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6,766,986,377.95元。公司持有江海证券100%的股权,江海证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本次增资的具体方案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配套资金向江海证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后的全部募集资金净额4,981,242,644.90元,全额计入江海证券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江海证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6,766,986,377.95元。
四、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海证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证券业务发展,提升整合绩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与财务风险,提高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对公司实现重组目标,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有积极影响。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配套资金对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江海证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配套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进行增资。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2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1397号文件核准,公司已于2016年9月30日完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530,222,693股人民币普通股。鉴于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及股本发生相应的变化,需对现行《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和股本有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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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批准上述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修改。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有关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涉及的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不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