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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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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解质及质押公告

2016-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6-056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解质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重钢集团”)的通知:重钢集团持有本公司2,096,981,600股股份中,其中20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0%)于2016年9月29日质押登记到期并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日,又因本公司融资需要,重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钢集团为出质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质权人,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9月29日,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重钢集团共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096,981,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27%;本次股份解质及质押后,重钢集团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952,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5.4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46%。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是为重钢集团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的人民币壹拾肆亿元整的授信合同提供担保,重钢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暂无可能引发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6-057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本公司管控大楼三楼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大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游晓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之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 2016年8月23日发出的公告。上述公告和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披露。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林涛、李玲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